对于集安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现将集安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公示内容:集安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集安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集安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 2020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